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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請資格
本計畫由商業服務業者及大專校院聯合資服業者三方協作共同提案,並以商業服務業者為主要提案者,且計畫場域應位於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商業服務業者
1.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商業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度公司淨值為正值
3. 計畫場域應位於嘉義、臺南、高雄或屏東地區

示範案
適用對象:商業服務業(批發、零售、物流、住宿、餐飲、休憩服務、生活服務業)
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批發及零售業(G 45~48)/住宿及餐飲業(I 55~56)/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R 93)/其他服務業(S 95~96)/旅行及其他相關服務業(N 79)/物流業(H 494、53、54)

主題案-複合型服務場域智慧整合
適用對象:商業服務業(零售、物流、住宿、餐飲、休憩服務)
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零售業(G 47~48)/住宿及餐飲業(I 55~56)/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R 93) / 物流業(H 494、53、54)

主題案-餐飲/旅宿機器人智慧整合
適用對象:住宿及餐飲業
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住宿(I 55)/餐飲業(I 56)


大專校院
1. 須為國科會受補助機構
2. 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前款之技專校院或私立大學校院內任職,具推動產學合作相關單位行政主管以上層級經驗者佳
3. 共同主持人不限任職技專及私大,一般大學可擔任並共同參與
4. 2系所以上參與,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技術科系教師
5. 同一大專校院同一產業領域最多累計主導3案,同系所最多累計2案
(以上皆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


資服業者
1. 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登記之本國公司、商業
2. 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行業標準分類: 軟體出版業(J582)/ 電信業(J61)/ 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J62)/ 資訊服務業(J63)
注意事項:
1. 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參照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2.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之營利事業,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02.經費規模
商業服務業
1.補助金額,示範案:500萬元為上限 / 主題案:餐飲/旅宿機器人智慧整合以2,000萬元為上限/主題案:複合型場域服務智慧整合以1,000萬元為上限。
2. 經費應區分補助款與自籌款,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50%;自籌款金額 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資本額(補助款 ≤ 自籌款 ≤ 實收資本額)。
3. 計畫經費編列限與提案計畫執行相關項目之支出
4. 資訊系統及AI解方開發,得編列委託研究費,委由共同提案之資服業者執行。


大專校院
1.補助金額:500萬元為上限。
2. 國科會補助款係用大專校院於計畫範圍內之研究開發,並得編列學生參加實作訓練相關費用。
3. 補助經費項目包含業務費及研究設備費,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得依規定主動增核大專校院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研究主持費,本計畫結束如有餘款應繳回。
4. 由提案商業服務業者共同於計畫書提出申請,依審查結果由國科會補助之。


資服業者
1.補助金額:150萬元為上限。
2. 申請單位應列明補助款與自籌款兩部分,補助款不得超過提案總經費之50%。
3. 本補助款將用於示範案AI解方之後續推廣應用,並促進其擴散導入至3個(含)以上商業服務業場域進行實際運用。
4. 由提案商業服務業者共同於計畫書提出申請,依審查結果由數產署補助之。


備註:實際補助金額依各部會審查結果核定之。
03.徵案主題
示範案補助
應用範疇
顧客行銷端
AI精準行銷與會員經營
門店服務端
AI門店服務與管理
營運支援端
AI創新預測與支援
範疇說明
運用AI技術進行會員分群、個性化推薦與動態優惠推播,並結合智慧客服,精準掌握顧客需求,提升互動體驗與滿意度。
導入AI技術應用於店面與動線規劃、顧客接待與互動、服務提供與商品推薦、結帳與售後服務等門店服務流程。以及點餐、備餐、廚務與餐點製作,協助業者有效解決前後台營運與服務管理挑戰,全面提升顧客體驗與營運效率。
透過AI技術整合數據與智慧分析,協助企業提升需求預測、庫存管理、成本控制、供應鏈與物流、服務、人力資源與知識管理等營運效率。
方案舉例建議(但不限於)
AI會員分群與精準行銷、AI個性化商品推薦、AI動態優惠推播、智慧客服等,透過數據驅動的行銷與服務,有效提高顧客終身價值(LTV)與品牌黏著度。
AI導覽與智慧迎賓、AI智慧助理、AI店長、智慧結帳系統、AI點餐與餐食製作等,有效提升門店營運效率與服務品質,確保營運流暢並增進顧客滿意度。
AI數據中台系統、AI進銷存管理系統、AI需求預測統、AI供應鏈管理、智慧物流系統、智慧員工培訓系統、智慧排班系統等,提升營運決策精準度與管理品質,強化競爭力。
必要條件
1.計畫場域須位於嘉南高屏,商業服務業者須具場域經營權。
2.至少導入2項AI解決方案。
3.系統整合與平台串聯: AI解決方案應結合既有資訊平台,進行系統整合與資料串接,並促進不同AI解方模組之協同運作。
4.AI解決方案具產業共同性與擴散性。
5.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於計畫申請時須提出「學校知悉及行政配合聲明書」 。


關鍵指標
(1)商業服務業者指標
A.各項AI解決方案至少訂定2項關鍵指標
B.服務效率提升至少20% (如:同一時段服務人數增加20%)
C.營業額提升至少10%
D.衍生投資額至少250萬元(含商業服務業者自主投入於軟體、系統、硬體購置經費、自行增資或吸引外在投資,以及資服業者衍生投資額等)
E.將AI軟體系統擴散到南部旗下10家以上門店(如門市數低於10家則應全數導入)
F.永續指標自訂1項


(2)學校指標
A.促進產業效益至少2項指標
B.學界協助產業技術加值(含分工、具體開發規格及預期效益)
C.人才培育(含至配合場域實作人才培育)


(3)資服業者指標
A.建立其服務層級協議(SLA)或訂閱制商業模式方案。
B. 其中一項AI解方擴散導入至3個以上商業服務業場域。(不得為提案業者旗下門店)
主題案補助
應用範疇
餐飲/旅宿機器人智慧整合
複合型服務場域智慧整合
範疇說明
合 AI、IoT 與自動化技術應用於餐飲旅宿場域(如飯店、民宿、觀光據點),涵蓋迎賓接待、行李搬運、客房服務、餐飲服務流程與智慧清潔,並透過智慧數據中台,整合各項系統。透過語音辨識、影像辨識與生成式 AI 對話技術,實現智慧化餐飲旅宿服務、個人化體驗與降低人力短缺衝擊。
場域為涵蓋住宿、餐飲、零售、休閒設施或大型宴會等3種以上多元業態的複合型服務場域,並結合 AI、IoT 與自動化技術,建構模組化智慧應用平台。須整合前台服務、營運管理、人力優化、人機協作、流程管理與智慧體驗互動等跨平台系統,透過智慧客服、多語導覽、智慧場控、庫存管理、服務型機器人與 XR 互動等應用,打造高效率、可視化與差異化的智慧營運模式。
方案舉例建議(但不限於)
智慧迎賓與導覽機器人、智慧行李搬運機器人、客房服務與行李搬運機器人、智慧送餐與收盤機器人、廚房內運送 / 備料機器人、智慧清潔與消毒機器人 (詳細說明可參考須知)
全場域 GenAI 智慧助理、AI人流引導可視化戰情室、AI 動態人力排班與調度系統、顧客輪廓描繪與精準行銷 (詳細說明可參考須知)
必要條件
1.計畫場域須位於嘉南高屏,商業服務業者須具場域經營權(得多家場域業者聯合申請提案)
2.導入AI技術整合系統及服務型機器人
3.須使用國產服務型機器人底盤 (支援 ROS 2 作業架構外,應以臺灣自製之智慧移動底盤為核心平台)
4.導入2種不同規格底盤各10台,共計20台 (如載重50公斤及250公斤)
5.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於計畫申請時須提出「學校知悉及行政配合聲明書」。
1.計畫場域須位於嘉南高屏,商業服務業者須具場域經營權
2.必需涵蓋3種以上業態之複合型服務場域,且須於提案計畫書內提出複合式場域證明與規劃。(例如:住宿、餐飲、零售、休閒設施或大型宴會)
3.至少導入3項AI整體解決方案(total solution),優先支持運用臺灣開發之基礎模型(例如:影像辨識模型YOLOv7)。
4.系統整合與平台串聯: AI解決方案應結合既有資訊平台,進行系統整合與資料串接,並促進不同AI解方模組之協同運作。
5.須聯合2系所以上(或跨校系)不同領域組成研究團隊共同參與,應包含目標產業領域實務研究及AI或研發所需專門技術之教師,於計畫申請時須提出「學校知悉及行政配合聲明書」 。


關鍵指標
(1)商業服務業者指標
A. 各項AI解決方案至少訂定2項關鍵指標
B.服務效率提升至少20% (如:同一時段服務人數增加20%)
C.營業額提升至少10%
D. 衍生投資額至少500萬元(含商業服務業者自主投入於軟體、系統、硬體購置經費、自行增資或吸引外在投資,以及資服業者衍生投資額等)
E. 永續指標自訂1項


(2)學校指標
A.促進產業效益至少2項指標
B.學界協助產業技術加值(含分工、具體開發規格及預期效益)
C.人才培育(含至配合場域實作人才培育)


(3)資服業者指標
A.建立其服務層級協議(SLA)或訂閱制商業模式方案。
B. 其中一項AI解方擴散導入至3個以上商業服務業場域。(不得為提案業者旗下門店)
04.審查重點
項目
審查重點
權重
應用創新性
1. AI 技術模組能有效銜接場域數據斷點,強化資訊系統整合,促進資料流通並提升應用價值。
2. AI解決方案相較現況之創新突破之處。
3. 大專校院提供技術或服務加值能量,結合資服業者既有技術,協力開發具創新性的解決方案,並在現有基礎上展現突破性成果。
25%
企劃完整性
1. 解決方案能明確對應合作場域核心痛點,並提出具體可行的 AI 加值應用模式,藉由數據驅動與智慧化決策,有效提升場域營運效率與成效。
2. 計畫書具完整性,預期效益與KPI訂定合理且可對應待解決場域痛點。
3. 學界產出協助產業技術升級及實作人才培育之預期成果。
4. 鏈結大南方地區,於大南方設置實體服務據點,強化場域落地應用與在地效益。
20%
市場擴散性
1. 所提出之AI技術模組具商業化且可進行複製擴散應用於國內外更多店家。
2. 場域業者是否提出於計畫結束前,將AI技術模組導入並擴散至南部旗下門店之具體規劃與可行作法。
3. 學界規劃研發成果擴散產業應用方案。
4. 資服業者所提之擴散策略(含擴散場域業者選擇、合作模式與推廣方式)及預期成效之可行性與合理性。
5. 資服業者承諾將其AI解決方案上傳至數產署之AI雲平台。
25%
團隊執行能力
1. 計畫主持人經歷、專業足以帶領團隊達成任務。
2. 計畫執行團隊具備商業服務、智慧科技等實務經驗、實績。
3. 計畫執行團隊之人力結構及明確列出場域業者、大專校院、資服業者於 AI 解決方案導入場域中的分工角色,以及各自對目標效益達成的責任與成果。
15%
經費合理性
1. 經費編列合理、委外費用適切。
2. 財務計畫及投資報酬之預估合理,並提出AI服務至少兩年以上持續維運規劃,以及團隊合作機制。
15%
05.提案申請
(一)申請時間:自申請須知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上傳時間依收件網站後台時間認定,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提案業者應備齊應備文件,於申請截止日前上傳至下列網址:https://reurl.cc/0WLY1k。提案單位完成送件後,執行單位就申請應備資料文件進行審查。
06.詳情及諮詢服務
「大南方新矽谷推動方案」115年度智慧雨林產業創生計畫-智慧商業服務領域示範案及主題案申請須知: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121259

(一) 商業服務業者申請相關,請聯繫:
1.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電話:(02)2343-3300 分機7417(鄭專員)
2.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電話:(06)602-7666 分機7712(陳小姐)、分機 7713(邱先生)、分機7714(莊先生)、分機7715(謝小姐)

(二) 大專校院申請相關,請聯繫:
1. 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電話:(02)2737-7280(吳副研究員)
2.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電話:(07)351-3121 分機2325(張先生)

(三) 資服業者申請相關,請聯繫:
1. 114年12月31日前請聯繫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電話:(02)2701-6880 分機204(李小姐)
2. 114年12月31日後請聯繫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電話:(02)2380-8225(沙小姐)、(02)2380-8221(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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